很多第一次买房的朋友缺乏经验,在收房验房的时候容易被开放商牵着鼻子走,在收房的喜悦背后其实有不少防不胜防的陷阱,如何识别并应对?一起看看吧。
一、收房时限
收房时限即为开发商约定的收房时间,通常会在收房通知书寄出的30天内,买家根据相关规定,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相关的地点办理收房交接手续。若此段时间内,买家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收房手续,开发商也视为该房已交给买家使用。此日起,买家应当承担所有购房风险以及相关的一切费用。
应对策略:
买家在购房的时候必须清楚地留下自己的邮寄地址,并确保能本人亲自签收的地点。如果此段时间内有事无法脱身去处理,应当与开发商另约收房验房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也可委托身边的亲朋好友,或找相关律师帮忙。
二、证件不齐
开发商要交楼必须要持有“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只有项目竣工后,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才会颁发“三书一证一表”作为权威认可。然而,很多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在证件不齐的情况选择急于交楼的情况司空见惯。
应对策略:
证件不齐全,意味着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可以选择拒绝收房;若实在要收房,务必签合同并白纸黑字注明所缺乏的证件,一式三份并盖公章,妥善保管好。
三、先签文件后交楼
正常的交楼程序是先验房,确定房子没什么问题后交钱,最后签署相关文件。然而,很多开发商会把顺序颠倒过来,采取先交钱填表签署文件后再验房的手段,目的是为了让自己占据主动性,让买家处于被动的一方。即使后面发现问题,开发商也能轻而易举的把问题抛回给买家自己解决,责任大大减少了。
应对策略:
当今社会,只有书面合同才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买方在购房签合同的时候应当把合理的收房程序附加到合同里面,必须先验房再收房,违约者要赔偿对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若买房的时候没有立下此规定,我们在验房前签署各种文件的时候可在每份文件中注明“屋内情况未明”或者“未验房”等字样,即使验房的时候出现什么问题,也能灵活应对和处理。
四、打疲劳战
除了先签文件后交楼这种把戏以外,开发商最常用的伎俩还是打疲劳战。特意在验房当天集中通知更多的买家,故意找借口说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而设定多个办理地点,让买家为了办理各种手续以及签署各种文件表格而东奔西跑排队等候。往往等到手续办完以后,大家都累到不行了,只想赶紧回家休息去,根本没那个心思去认真细心地验房。这回,开发商的目的达到了,即使有质量不过关的地方也轻松蒙混过关,损失惨重的永远只有买家。
对应策略:
现在人山人海的现象确实让人很难接受,效率可低了。不过,我们可以临阵逃脱,故意找个借口离开,然后再约定时间进行验房收房。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可以叫上身边的亲朋好友来助阵,大家分工合作,相信很快就能把手续办完。验房的时候有多几个人陪伴查看会看的更仔细些,更容易发现问题。
五、大事化小
也许很多朋友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在验房的时候发现一些施工质量问题,向陪同验房的工作人员反应,他们往往会拍着胸口说这是小事,无关紧要的,让你别担心,若见你还表现出担心的样子,他们一般会承若改天找人上门来修整,这点小事就无需在写到验收文件上。
对应策略:
房子是自己的,以后出现了什么质量问题还得自己承担。因此,无论如何都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发现问题就得写到验房文件上,千万别轻信工作人员,他们越是跟你套近乎就越是有问题,必须记住这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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